1.渔船燃油补贴给渔民带来了什么

2.深圳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

3.湖南财政厅旧船补贴最新的文件是什么

4.福建龙岩油5月10号下调多少

5.济南92号汽油价格多少钱一升(济南92号汽油价格多少钱一升呢)

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申报表_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申报表有影响吗

法律分析:需要满足如下条件:1、补贴对象为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渔船不得作为补助对象。2、所从事的渔业生产符合《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3、海洋捕捞机动渔船、内陆长江捕捞机动渔船应持有合法有效的相关渔业船舶证书,并在补贴年度内从事正常捕捞生产活动时间累计不低于三个月;养殖渔民(渔业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和渔业船舶证书(证件),使用养殖机动渔船从事正常养殖生产活动。4、海洋大中型渔船应当填写捕捞日志。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纳入全国海洋捕捞渔船船数和功率总量控制范围,并纳入全国数据库管理。内陆捕捞渔船船数和功率数应在本区(县)2008年核定补贴数据范围内。5、远洋捕捞渔船经农业部批准、持有合法有效证件、从事正常远洋渔业生产。除农业部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从事远洋渔业生产的渔船一律领取远洋渔业补助资金,不得重复领取国内渔业补助资金。

法律依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第三条 补贴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立足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作为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后对渔民生产成本补贴的政策属性,按照总量不减、存量调整、保障重点、统筹兼顾的思路,将补贴政策调整为专项转移支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相结合的综合性支持政策。以2014年清算数为基数,将补贴资金的20%部分以专项转移支付形式统筹用于渔民减船转产和渔船更新改造等重点工作;80%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达,由地方统筹专项用于渔业生产成本补贴、转产转业等方面。

渔船燃油补贴给渔民带来了什么

2022年聊城油价调整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22年3月3日24时起,我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60元和255元。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山东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

备注:

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价格分别为每吨9995元和8950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

2.表中所列价格为国VI标准的汽、柴油价格。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22年2月17日24时起,我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10元和200元。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深圳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

为了化解因国内成品油价格不断上涨,给渔业生产造成的成本负担加重问题,党中央、院在“十一五”出台的渔业油价补助政策,是国家为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解决部分群体和公益行业困难而实行的一项普惠性民生政策,也是迄今为止渔业领域覆盖范围最广、渔民受益最直接、资金规模最大的中央财政补助政策。补助对象包括使用机动渔船从事捕捞和养殖生产的渔民和渔业企业,惠及全国上千万渔民群众,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因燃油价格大幅上涨给广大渔民造成的生产生活困难。政策实施以来,在降低渔民生产生活负担、推动落实渔船管理制度、增强渔民依法生产意识、提高渔业安全生产水平、保持渔区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广大渔民群众的衷心拥护。笔者结合近几年基层渔船燃油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探讨渔船燃油补贴效用,以期对后续渔船燃油补贴工作有一些指导和实践作用。  缓解渔业生产困境减轻渔民负担众所周知,海洋捕捞业是消耗柴油的主要产业之一,全国年消耗量达800万吨。对广大渔民来说,国家实施的油价补助政策是一场“及时雨”,大大缓解了油价上涨带来的巨大压力,对改善渔民生活、稳定渔民情绪、拉动渔区经济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实施油价补助后,全国渔船生产成本平均下降10%,增加了渔民收入,稳定了渔区民心,维护了渔民利益。油价补助政策的实施,还使广大渔民感到政治待遇有了提高,特别是在种田农民不仅免了税还有各种补贴的情况下,渔民也有油价补助,从情感上感觉受到同等待遇,从内心里感激对他们的关怀,增强了自尊和自信,对维护社会稳定意义深远。渔船燃油补贴降低了渔民生产成本,缓解了渔业生产困境。近几年,渔用燃油不断涨价,水产品价格却滞涨,成为制约渔民增收的关键因素。据了解,目前渔船燃油费用占渔船捕捞成本约50%~60%,扣除船员工资、渔船维修、加冰、加水、饮食及各种费用等,大多数渔船保本经营或略有盈余;遇上渔业不景气的年份,大多数渔船亏损,不得不停港歇业。许多渔民深有感触地讲,没有的燃油补贴,不但渔业生产受影响,自身生活都困难。实践证明,燃油补贴政策深得民心,为维护渔区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年年领取燃油补贴,渔民维修渔船的积极性提高了,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渔船安全隐患。实施渔船燃油补贴政策,渔民得到了实惠,格外重视渔船的维修、加固,把渔船保护得很好;部分老旧渔船该更新的更新,船用设备该替换的替换,确保了渔船安全生产。发放燃油补贴,渔船买卖、“船证”不符现象减少,抑制了“三无”船舶泛滥。渔船合法、船舶证书、证件齐全有效,是渔民领取燃油补贴的重要凭据,因此渔民擅自改变船舶结构、更换主机功率等,和“船证”不符现象逐步消失。同时,由于“三无”船得不到国家补贴,而燃油价格上涨,渔业不景气,一定程度上抑制“三无”船的生存,维护了海上良好的生产秩序。实施燃油补贴后,渔民守法生产,服从管理,促进了渔区稳定。实施渔船燃油补贴政策,改善了形象,提高了管理部门的执法地位,化解了以往渔船脱审、抗拒检查、收费困难等问题,推动了各项管理工作(安装船用消防、救生、安全、通讯设备,参加渔业保险)的开展,既降低了渔业管理成本,又为构建和谐渔区创造了有利条件。实施燃油补贴初期,也有人担心是否会对现行水生生物养护工作造成冲击,影响原已实施的减船和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政策的执行。但实践证明,实行油价补助政策,不但缓解了渔民生产生活困难,而且客观上也使一些原来逃避管理的渔船主动申请纳入监管,使渔船的管理更加规范,养护措施得以顺利实施。渔业主管部门多管齐下,配套实施,充分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应。一方面,在中央财政支持下,农业部继续执行减船转产转业政策,大幅提高减船补助标准,引导渔民依据自愿原则,依法拆解老旧和不适宜作业的渔船。另一方面,继续实施增殖放流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也为渔民的增收创造了条件。通过多项政策合力推进,既维护了渔民这一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利,又有效保护了水生生物。租用渔船买燃油者却远离补贴同为渔民,却不能一同享受国家燃油补贴政策。实施燃油补贴政策,有证渔船船主可以年年领取燃油补贴。有的渔民即使年龄大了,不适合出海作业了,将渔船租给他人从事渔业生产,自己可以继续享受燃油补贴。在国家严格控制新增渔船的背景下,大多数新生代渔民、无船渔民只能以打工者的身份从事渔业生产,却无法享受国家燃油补贴政策。同样是渔民,有渔船的渔民每年只是补贴多少的问题,而没有渔船的渔民却一分钱也享受不到。对此,渔民反应很大。部分实际从事渔业生产、使用燃油者没有享受到燃油补贴政策。国家实施燃油补贴政策的初衷是减轻因油价上涨给渔民带来的负担,而发放油贴时又明确规定:领取油贴的必须是合法渔船所有人。这就造成部分渔船承包人、营运者实际从事渔业生产,而燃油补贴却被船舶所有人领取。即船主(出租渔船)不出海作业,却可以领取燃油补贴,而租赁渔船、实际出海作业的人员却没有享受到燃油补贴。这与国家实施燃油补贴政策的目的不一致。建议提高转产转业渔民补贴捕捞渔船方面,在贯彻实施“控制渔船马力指标、控制渔船捕捞强度”的前提下,应规定:新增的小马力捕捞渔船不享受国家燃油补贴政策,从而控制小马力捕捞渔船的增加,保护近海渔业;而新增的大马力、玻璃钢质渔船可以享受国家燃油补贴政策,并适当加大补贴额度,旨在引导渔民建造大马力、玻璃钢质渔船,从事远洋渔业,减轻对近海渔业和海洋环境的影响。调整渔船燃油补贴政策,将渔船使用人纳入油贴范畴。针对部分渔船承包人、营运者实际从事渔业生产,而燃油补贴却被船舶所有人领取的现象,建议尽快修改现有燃油补贴政策,将合法渔船所有人、使用人一并列入补贴范畴,倾向于“谁用油、补贴谁”的原则,或者由所有人和使用人协议领取油贴,管理部门公示无异议后,再行发放燃油补贴,确保所有的、各层次的渔业生产者都充分享受到国家燃油补贴的优惠政策。加大渔民转产转业扶持力度,在渔船燃油补贴与渔民转产转业政策中寻求平衡。结合当前转产转业补贴低、燃油补贴高,渔民转产就业困难、渔业结构调整不畅的实际情况,除了继续实行燃油补贴政策、确保渔区稳定外,可以考虑进一步提高国家财政扶持转产转业资金的额度,达到这两项政策的契合点,使这两项政策如同鸟之两翼,共同推动我国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统一燃油补贴发放标准,加大审计督查力度,打击违法骗取燃油补贴行为。目前,各地燃油补贴发放标准不一致,有的按渔船马力、油耗来计算,有的以作业类型、作业方式为标准,有的将渔船、临时证渔船一并纳入补贴范围。下一步,国家应统一标准,细化步骤,增强该项工作的可操性。同时,各渔业部门要严把程序,严格管理,严肃审查,公开透明,高效快捷地将燃油补贴发放到位,切实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信息来源自:现代渔船)

湖南财政厅旧船补贴最新的文件是什么

一、市决定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市决定保留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共343项,其中行政许可20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134项。

实施机关事项类别序号事项名称备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1社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 2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管理 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3市投资项目审批 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许可4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审批 5出口许可证 6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 7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 8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初审) 9定点屠宰场设立初审 10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设立(初审) 11成品油仓储经营企业设立(初审) 12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设立审批 13拍卖企业(分公司)设立初审 14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设立审批 15通信管道建设与使用审批 16申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和厂房及配套住房 17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改建、扩建审批 18危险化学品(乙种)经营许可审批 19粮食收购资格审核 20对外承包工程资格核准 21加工贸易合同审批含内资法人企业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协议(合同)审批22加工贸易合同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23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审核推荐 24科技项目及科技研发资金管理使用 2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6软件产品登记 27软件企业认定(市重点软件企业) 28高新技术产业带企业(或项目)入区资格审查 29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协议类空置厂房调剂资格审查 30深圳市典当行变更 31深港自货自运厂车指标申请及变更 32招拍挂出让工业用地竞买资格审查(高新技术产业带外) 33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审核 34产业技术进步资金和信息化认定 市财政委员会行政许可35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含合并、设立分所)

实施机关事项类别序号事项名称备注市规划和国土委员会行政许可3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3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38建筑工程规划验收 39地名命名核准 40建设用地批准 41房地产预售 42城市房屋拆迁许可 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43市政管线接口、建设工程开设路口审批由市规划和国土委员会征求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意见后审批44施工图核准 45公共用地城市雕塑审批 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行政许可4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 47建筑施工噪声许可 48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49污染物排放许可 5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试运行 5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投入生产或使用 52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许可 53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核准 54关闭、闲置或拆除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场所 55危险废物转移许可 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56深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审批 57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 58放射性物质申报登记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许可59从事道路客运、货运经营 60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 61从事出租小汽车营运业务包含“出租小汽车营运牌照”子项62营业性道路客货运输车辆投入运输 63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 64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65城市公共汽车线路经营权 66设立水路运输服务企业 67从事港口经营 68港口危险货物装卸、过驳、储存、仓储和危险货物集装箱拆装箱 69港口建设项目许可 70道路及场(站)建设项目开工许可

实施机关事项类别序号事项名称备注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许可71占用、挖掘道路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在审批前应当征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的同意72新建、改建、扩建路口或拆除分隔带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在审批前应当征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的同意73跨越、穿越道路修建设施或架设、增设管线设施 74在道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设置管(杆)线 75在道路两侧设置道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不含户外广告设置76超限运输车辆行驶道路、桥梁、隧道 77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有损害道路的机具在道路行驶 78水路运输经营权 79营运船舶经营权 80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暂保留,待院批复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81小汽车定编初审 82使用机场规划用地审核 83机场地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核 84出租小汽车营运牌照转让登记 市卫生和人口生育委员会行政许可85医院的设置、执业登记与变更 86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执业注册 87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 88医疗保健机构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许可 89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婚前医学检查许可 90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和和婚前医学检查人员执业许可 91医师执业注册 9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含变更和换证93医疗美容许可包括举办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增设医疗美容科目94药品购用、一类精神药品购用 95核发放射诊疗许可证 96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执业许可、有关项目变更 准许再生育(病残儿医学鉴定)

实施机关事项类别序号事项名称备注市教育局行政许可98民办普通高中、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及重大变更审批 99面向社会招生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及重大变更审批 100全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学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101民办学校终止办学 102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高中审批 103外籍学生在深圳学校就读申请审核 1004台湾学生就读我市中小学学位安排 105市属普通高校助学审核 106深圳大学城招生和学生情况审核 107公办普通高中设置、变更审批 市公安局行政许可108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09占用、挖掘道路(交通安全审批)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在审批前须征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的同意110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核发 111爆炸物品使用、购买、运输许可 112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及焰火燃放许可 113核发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保管员安全作业证 114工程爆破许可 115印章刻制业、印章刻制许可 116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许可 117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118机动车注册登记 119开办、变更及注销经营性停车场 120准许车辆作为校车运载学生 121建筑工程项目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122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许可 123核发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 124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暂保留,待院批复12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暂保留,待院批复126配置、运输许可 127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许可 128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129核发《保安员证》 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130新生婴儿出生入户 131户籍迁入

实施机关事项类别序号事项名称备注市公安局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132台湾同胞、华侨、加入中国籍的外国人等人员定居入户 133港、澳人员入户 134本市户口恢复 135中英街社区户口迁移 136人口信息变更、更正核准 137机动车转移、变更、注销登记 138机动车在禁止通行道路上临时通行许可 139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140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证 141深圳市过境耕作证核发 142因私护照签发 143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14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145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 市民政局行政许可146全市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登记 147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登记 148全市性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变更登记 149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 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150遗体入深安葬审批 151收养登记(含国内居民、华侨、港澳台同胞收养登记) 152企业资格认定 市司法局行政许可153律师执业机构及人员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154法律援助审批 155法律援助办案补助审核 156劳教人员所外就医审批 157减少或延长劳教人员的劳教期限(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158外国人入境在深圳就业 159台港澳人员在深圳就业 160人才中介机构设立和职业介绍机构设立 161民办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 162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设立 163颁发《广东省初级安全主任证书》由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制定实施办法实施164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实施机关事项类别序号事项名称备注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165内地干部调入本市和市外招调工 166接收高校应届毕业生 167留学人员引进 168人才居住证的审批 169留学人员创业资助审批 170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 171社会医疗保险约定单位审批 172工伤认定 173就业困难及再就业优惠证核准包含“零就业家庭的核准”市农业和渔业局行政许可174种畜禽生产经营 175水产种苗生产 176渔业捕捞 177渔港范围各项工程建设 178海域使用 179主要农作物的商品生产 180农作物的商品经营 181农业植物及产品调运检疫 182农业植物产地检疫 183船舶进出渔港及靠泊码头签证 184船舶在渔港内装卸危险货物 185渔业船舶检验 186动物饲养、隔离、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 187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 188动物诊疗 189兽药经营 190渔业船舶船员考核发证及职务船员任职、解职 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191非远洋航行和作业渔业船舶的登记 市文体旅游局行政许可192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许可 193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审批 市住房和建设局行政许可194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 195物业服务企业(及暂定)资质核准 19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涉及交通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实施1建设工程公开招标改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审批 198燃气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经营许可 199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 200民用建筑工程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201建设工程项目现场搅拌混凝土核准

实施机关事项类别序号事项名称备注市住房和建设局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202单位政策性住房出售审批 203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审批 204政策性住房产权变更审批 205取得政策性住房全部产权审批 206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审核 207市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申请审核 208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核 209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审批 210二级注册工程师(结构)注册审批 211不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认定 市水务局行政许可212取水许可 213城市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及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214引水蓄水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215河道堤防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216河道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217水工程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2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19城市管道供水特许经营 220城市排水许可 221排水设施验收 222建设项目排水施工方案审批 223拆迁或移动排水设施审批 224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审批 225市政排水设施改造工程方案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226变更水利工程管理权审批 227迁移水利设施或允许损坏水利设施审批 228水库降等、报废审批 229供水企业暂停供水审批或备案该事项中涉及的备案内容不具有行政审批性质,为方便申请人,不另列行政服务事项230单位用户用水审批或登记备案该事项中涉及的备案内容不具有行政审批性质,为方便申请人,不另列行政服务事项231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供水工程审批

实施机关事项类别序号事项名称备注市地方税务局行政许可232对使用和管理的审批 233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234延期缴纳税款 235公路、内河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 236汇总(合并)缴纳税款的审批 237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 238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核准 239非居民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240房产税减免审批 241再投资退税 242残疾人、孤老、烈属、遭受严重自然灾害个人减征个人所得税 243个人转让住房税收减免 244科普基地和科普活动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的审批 245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 246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 247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及随军家属有关税收减免审批 248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减免 249契税减免征审批 250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减免 251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减免核准 252误征退税 253汇算清缴退税 254协定国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255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减免营业税 256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 257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258开山填海整治土地使用税减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25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60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设立、变更登记 261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设立、变更登记 262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变更登记 263营业单位设立、变更登记 264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登记 265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登记 266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登记 267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变更登记 268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项目设立、变更登记 269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登记 270户外广告登记

实施机关事项类别序号事项名称备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271广告经营审批登记 272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 273食品流通许可 274餐饮服务许可 275计量标准器具考核 276修理计量器具许可 27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278核发酒类批发许可证 279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登记 280股份合作公司及其分公司设立、变更登记 281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282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 283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 284营业单位注销登记 285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28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287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288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办事机构注销登记 289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登记 290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注销登记 291三来一补项目注销登记 292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293特种设备施工告知 29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295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296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2股份合作公司及其分公司注销登记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298开办药品零售企业 299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300药品行业从业人员上岗 301药品进口通关单审批 302开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 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303户外广告设置 304设置非交通设施 305占用城市绿地、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 306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地设立许可 307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证 308垃圾处理设施和场所的关闭、闲置和拆除 309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 310国家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

实施机关事项类别序号事项名称备注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311国家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 312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省内运输 313林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 314林业植物产地检疫 315木材运输许可 316林木的商品生产、经营许可 317征用占用林地 318生态公益林砍伐(初审) 319木材经营(含加工)许可 市气象局行政许可320施放气球单位资质及施放气球活动许可 32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322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审查 323对无法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出具意见 市外事办公室(港澳事务办)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324公务护照的颁发、换发、补发、注销、加注及外国签证的申办 325邀请外国副部级以上官员来访初审 326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审批 327深港澳官方(含半官方)往来活动、赴港澳公务车申报(初审) 328邀请外国驻华使领官员来深活动审批 329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签发、换发、注销、补发及加注 330举办综合性国际会议初审 331外国人来华签证通知书审批 332各单位与国际友城(友好交流城市)相应单位建立友好关系 333深圳市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 市台湾事务办公室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334台湾记者来深圳访审批 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行政许可335人防工程拆除 336应建人防工程报建审核 市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337小额公司试点资格认定 市无线电管理局行政许可338无线电台(站)频率和呼号指配 339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和使用 340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 341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 市档案局行政许可342赠送、交换、出售不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 343单位和个人携带、运输、邮寄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或非国家所有但应当保密的档案及其复印件出境

福建龙岩油5月10号下调多少

旧船提前淘汰补贴、旧船改造补贴。对于投入使用时间在10年以上,但未达到国家船舶淘汰期限的船舶,一次性给予淘汰补贴,补贴标准为船舶造价的百分之10,对于投入使用时间在5年以上、10年以下的船舶,如经过技术改造后能够达到环保、节能标准,提高运载能力等方面的标准,将给予改造补贴,补贴标准为改造费用的百分之50。

济南92号汽油价格多少钱一升(济南92号汽油价格多少钱一升呢)

国内汽柴油价格明起每升下调0.24和0.26元

发电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电[2012]7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综合考虑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国内成品油市场供求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降低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30元和31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850元和802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表一。非标准品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二、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降低。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9250元和8420元。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其中,供铁道、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

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等额降低。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表二。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调整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四、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降低。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五、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六、调整后的价格自2012年5月10日零时起执行。

七、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要继续发挥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平衡好各环节利益关系,缓解炼油企业困难,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供应,特别是春耕生产用油需求,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八、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取应对措施。

九、各省(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及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在5月10日18:00前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告我委价格司(传真电话:010-68502194)

附:一、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

二、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办公厅子站)

济南/全国92号汽油价格查询入口:点击查询

山东省成品油价格调整消息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22年6月14日24时起,我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90元和375元。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山东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

品种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元/升

合同约定

配送的

合同未约定

配送的

VI

汽油

89号

8.65

11290

11232

92号

9.31

11985

11924

95号

9.99

12681

12616

VI

柴油

0号

9.04

10185

10133

+5号

8.86

95

9924

+10号

8.68

66

15

-10号

9.75

10814

10759

-20号

10.21

11338

11280

-35号

10.58

11758

116

备注:

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价格分别为每吨10850元和45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

2.表中所列价格为国VI标准的汽、柴油价格。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