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油税到底是怎么计算的?

2.油价大跌来了,预计下跌“近300元/吨”,下次油价调整3月31日晚-

3.原油价格大跳水,国内油价会怎么样?

4.现在油价下降得很明显,你怎么看最近原油暴跌呢?

09年31号原油价格_2009年原油价格走势图

原油是混合物,所以密度是一个范围,按其密度可分为四类:轻质原油(密度<0.87g/cm3),中质原油(≥0.87~0.92g/cm3),重质原油(≥0.92~1.0g/cm3),超重质原油(≥1.0g/cm3)。我们可以按照世界平均比重的原油来计算,公认的换算为:1桶=0.136吨原油。

原油即石油,也称"黑色金子",习惯上称直接从油井中开出来未加工的石油为原油,它是一种由各种烃类组成的黑褐色或暗绿色黏稠液态或半固态的可燃物质。地壳上层部分地区有石油储存。它由不同的碳氢化合物混合组成,其主要组成成分是烷烃,此外石油中还含硫、氧、氮、磷、钒等元素。

可溶于多种有机溶剂,不溶于水,但可与水形成乳状液。按密度范围分为轻质原油、中质原油和重质原油。不过不同油田的石油成分和外貌可以有很大差别。

原油的性质包含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两个方面。物理性质包括颜色、密度、粘度、凝固点、溶解性、发热量、荧光性、旋光性等;化学性质包括化学组成、组分组成和杂质含量等。

燃油税到底是怎么计算的?

1994年4月13日,国家为了进一步支持革命老区,由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与陕西省签订了一份石油开协议(“4·13协议”)。该协议规定,从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割出来1080平方公里的矿区给地方,并允许延安和榆林的各县参与开发。不久,各县由于缺乏资金,开始招商引资。由此,大批外省的私人资本和当地的农民开始投资油井。中央一台每晚热播的电视连续剧《温州一家人》中周万顺就是是这批外省投资者的典型写照。

2003年春,陕北地方取“先收井,后清算”的办法,突然强行将原由民营资本经营的陕北几千口油井资产“收归国有”。

投资者们称,此后的清算过程,也是以单方面定价为准,支付的回购款,只是他们实际投资的20%。7月开始,当地出现了长时间的大规模群众上访。投资者们声称在收回油井、进行结算的过程中、以及针对投资者上访时,都使用了强制手段,一些投资者是戴着手铐脚镣在兑付油井款的公证书上按下了手印。

投资者一度与派来回收油井的人员发生暴力冲突,也曾集体赴各级上访,但最终他们决定寄望于法律,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陕北油田案的主办律师朱久虎被靖边县警方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非法集会”罪名刑事拘留。此案从另外一个角度反映出,行力天生具有自我扩张性,《行政许可法》实施一周年来,建立有限、透明、服务的理想已经露出希望的曙光。但由于《行政许可法》在相当程度上限制了的审批权力,原来坐拥巨大权力的一些既得利益部门和官员,自然不会甘心,因此需警惕新一轮的行力扩张冲动。 1993年,陕西省榆林地区行署颁布了《榆林地区石油矿产勘查、钻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榆林地区石油勘探开发委员会(油气管委办)是榆林地区石油天然气开发利用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负责全区石油勘查、开发利用的整体规划和滚动发展,具体钻方案的制定及钻井位的审批……钻石油的井块和区块的具体审批程序,在地区油气管委办审查批准后,钻单位持批件到地区矿管部门办理矿许可手续。”

《暂行办法》中明确:“按程序获得石油勘查、开批准文件和矿手续单位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这个暂行规定中,明确说明榆林地区矿管部门可以办理石油矿许可手续。“从法律上讲,地区矿管部门如果没有国家委托或授权就办理矿手续,那它肯定是越权了。但不管地方是否越权,广大投资者矿许可证是按程序真金白银从一级手中买来的。”作为陕北民营石油投资人的委托人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啸对《商务周刊》说。

尽管都说他们有这个矿证,但接受访的陕北农民中没人能够拿出来。他们的解释是,2003年8月,他们一夜之间被从山上赶了下来,什么东西都没让带。“事实上不光这些投资人拿不出来,我们在当地的工商税务等部门也调不出来。”胡啸说,再退一步,即便投资人手里没有矿许可证,按照“4·13协议”与投资人联营的县钻公司也是被授权可以矿的,“因此陕北这些农民投资人的矿许可是有法律依据的,不是非法的”。

1994年4月,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和陕西省签署了“4·13协议”,这份协议允许陕西省与在陕北的中石油长庆油田合作在规定地段开发油田。协议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为支持陕北地方经济发展,从当地各县钻的实际出发,拟从长庆局依法登记的工业带勘探范围内划出约500平方公里,由安塞等6县组织开发;从延长石油公司依法登记的区域内划出约580平方公里,由延安等7市县组织开。

这是此后8年里延安、榆林各县钻公司及其联营公司开本地石油的最重要依据。“4·13协议”同时明确,区域界定后,在长庆油田、延长油矿登记的范围内进行共同开发和划给地方单位开发的探矿权、矿权保持不变,经国家和管理部门批准后,由长庆油田、延长油矿与有关开发实体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各方责任,报国家油气主管部门备案。

从这份协议可以看出,陕北油田的探矿和矿权一直是属于长庆油田和延长油田,各县的开发实体,也就是各县的钻公司,是受长庆和延长的委托进行开石油。 有了这一政策的支持,延安、榆林地区各县成立了15家钻公司,他们成立时的资金大部分来自银行。但不久县属国有钻公司就大部分陷入亏损,有的面临破产。眼看这些拥有长庆油田和延长油田油授权的公司举步维艰,一些县开始出台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吸引外地投资商以与钻公司联营的方式进入陕北开石油,这其中主要是外省私人投资者。

此后,陕北地方利用这一开始大规模招商引资。据了解,在19年之后,陕北各产油县成了私营石油经济的大舞台,石油产业生长为地方的经济支柱。

据官方统计,到1998年底,延安、榆林地区各县石油开发总投入已达50.5亿元,其中联营企业32.9亿元,共钻井5561口,年产油量达到168万吨。石油开发收入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80%,6年增长了50倍,农民的人均年收入从1040元,上升到17000元。

投资者们一般是与县签订一个《关于合作开石油协议书》,合同多为5年、8年,甚至无限期。在本刊找到的一份靖边县1994年关于合作开石油的有关规定上这样写道:“油井合作开期限由原回收投资后开5年改为长期合作开,完后油井设备交归县上。原定五五分成的合作5年后改为县分四成,投资方分六成。”

联营开的方式大多是县参与分成的依据,但实际上县并不出资,全部由投资人出资并承担风险。靖边县规定,投资商每占用一平方公里打油,要向交8万元。安塞县则规定,一口井打出油后要交11万元。到1996年,引进外来投资开发石油在陕北达到一个高峰,有1500多家公司涌入延安、榆林地区开。

“‘4·13协议’上所说的委托授权是个模糊的说法,因为矿权的获得很严格,这里没有把它说清楚,是为了不与《矿产法》冲突。但你给投资人一个井块和坐标,是用来干什么的呢?那不就是开石油吗?”胡啸反问到。

投资人与地方签订《关于合作开石油协议书》后,即开始申请井位,投资打井,在这个过程,油井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收益权自然就归投资人所有。对于这“三权”,地方与投资者争议不大,因为在此后的强行收井阶段,也始终承认投资人有油井的“三权”。

拥有矿权间接授权和完整的油井“三权”的投资人,在地方招商引资引导下,开始大干快上。时间到了1999年,这是具有分水岭意义的一年。当年10月,国家经贸委和国土部联合下发“国经贸石化(1999)1239号文件”,要求地方各级和部门要坚决停止和纠正允许投资商参与石油开,并根据联营企业的不同情况分别取划转、收购、兼并资产入股等多种方式并入陕西延长石油工业集团。

然而,不幸的是,陕北当地大部分“油老板”的油井及“三权”正是在1999年和2000年获得的。据延安和榆林的官方统计,到2000年底共引进私人投资者1039家,打出油井4473口,形成原油生产能力100万吨,有效投入资金55.5亿元,上交税收11亿多元。石油给延安、榆林两市带来的财政收入分别占当地财政总收入80%和27.8%。

胡啸说:“据我了解,1999年之后,一些县不仅仍在大规模的招商开油井,而且矿许可证仍在发放,矿权和油井也允许买卖。”

任光明和渠斌文都是1999年在靖边县继续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进行招商引资之时成为油井投资人的。“当时鼓励我们当地人投资,所以我和宝鸡的几个朋友注册登记了一家宝钛实业公司。开始和签的合同写的合作开发期是‘长期’,我们先后投入了540万元的资金,打了6口井,其中只有两口是干井,另外4口井合计日产量约5.7吨。”渠斌文介绍说,“2000年,我们公司又重新登记,把合作期缩到2006年。”

记者看到,公司营业执照上确实标明宝钛公司的经营期限是到2006年10月15日。但事实上,2003年6月,当地开始收回“三权”。按照的补偿方法,渠斌文投资540万元打的6口井最后只得到了140万元的补偿。 开陕北石油风险最小的1994—1999年,投资者主要来自外省和本地的党政司法机关。此后,随着石油价格的上升,国家开始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原油流通秩序。

1999年夏天,国家经贸委等5部委和陕西省,就陕北地区石油开秩序等情况写成了调查报告,报告指出:“目前陕北地区实际形成了三类不同的石油开公司,一是具有油气开资质条件的长庆石油勘探局和延长油矿管理局,二是地方各县成立的钻公司,三是通过招商引资进入陕北地区从事石油开的联营公司。”

报告指出,根据《矿产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国家对石油的勘探、开、审批实行一级管理,但事实上,陕北部分县在组织石油开过程中,给相当一部分投资商办理了可直接从事钻活动的证照,并作为联营企业给予开油区。

报告认为,地方各级和部门要坚决停止和纠正允许投资商参与石油开,严禁未经院批准的任何企业和个人从事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业务,要坚决停止和杜绝越权审批油田及井位的行为。

调查报告上报院后,得到院领导的批示:陕北地区是中国石油工业持续发展地区之一,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整顿这一地区石油开秩序,事关生产流通秩序的全局,也是管住源头的重要措施,一定要坚决依法行政,从严整顿。

1999年10月,国家经贸委和国土部联合下发文件“国经贸石化(1999)1239号文件”,即印发《关于陕北地区石油开秩序情况调查的报告》的通知。1239号文要求,陕西省要抓紧部署和落实规范陕北地区石油开秩序的意见。所以正在非法进行勘查和开活动的钻井、测井、试井、压裂、修井等作业必须立即停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清理自己的施工队伍,在12月31日前无条件撤出。

事情出现如此逆转,按照国土部一位长期从事石油研究的专家在接受《商务周刊》访时的解释,“最初国家是一片好心,但随着石油价格飞涨,地方感觉给得少,又向国家和中石油索要更多的油田。在中石油拒绝了地方的无理要求后,地方就和中石油打赖,大量引进民营资金抢占油田。这样上千家的民营石油开公司在陕北油,甚至越界开。形成了混乱的局面。”

地方是否真的索油不成而放任投资者抢占国有油田,我们无从得知,接下来的事实是,“1239号文件下发后,陕西省的有关部门并没有进行公布或下达,没有告知普通投资者”。胡啸指出,“一些党政司法部门的投资和一些与高层有密切关系的大投资者,纷纷在继续招商的大好氛围掩护下退出,这时进来接盘的就是陕北当地农民。”

到2001年,陕北油田的投资者大部分已被置换成当地农民为主体。

2002年9月1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光延安市吴旗县私人油。受院委托,国家经贸委、监察部等有关领导分别到陕西督查石油整顿,要求立即收回个人油井收益权,严厉查处有关领导参与非法油行为。

巨大的压力向陕西省官员逼近,2002年10月15日,陕西省由主持在吴旗县召开了整顿石油开汇报会,会上决定彻底取缔所有联营开石油的公司,收回他们的经营权、开权。 11月,整顿方案出台,并以榆林、延安市的名义下发。文件下发之前,两市又组织财政、税务等部门开会研究收回油井的方案。

“这些通知和方案应该都存在,但联营公司的投资人根本就没见过。从1999年之后,我知道的第一份明示的收井文件就是2003年5月陕西省石油行业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取果断措施彻底收回联营单位油井收益权的紧急通知》。”胡啸所说的明示,就是指它下发到每个钻公司和联营公司。

2003年6月13日,榆林市召开紧急会议,王登记主持会议,并在会上强调,信心就是决心,进度问题就是态度问题,到了关键时刻,必须下大决心,一鼓作气,彻底拿回“三权”。有资料显示,王登记在会上提出三点:一,先接管后清算,一次清算,一步到位,原投资者彻底退出;二,严格执行无偿收回政策,凡投产满5年、投资收回的油井无偿无条件收回;三,产量核定要以历史测产、上缴原油、纳税票据为依据,决不能重新测产。

榆林市委组织部长刘培仓在会上强调,收回“三权”工作要破釜沉舟、背水一战,各级领导必须冲锋在前,以身作则,决不能逃避退缩。他指出,因为工作不力,已经处理了两名县级干部,“下一阶段,凡顶着不办,不能坚决执行市县有关决策,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失职的县级干部,还要按照组织程序进行处理”。

这就是榆政发(2003)55号文,也是日后强行收井过程的主要依据文件。

显然,地方官员们所受到的压力很大。2003年7月,榆林市王斌在接受媒体访时说,他在5月23日全市油井收回三权会上也作了讲话,大意是:省工作组到榆林检查工作时,明确要求我们限期完成收回三权,否则将追究市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的责任。在这种压力下,王斌在会上坚定地表示,6月底前仍不能完成任务的县,要追究县以上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会上还特别强调,公检法要为收回油井保驾护航,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援助和保护。清理整顿期间不得受理和支持影响、阻碍油井资产归并重组的一切诉讼和上访。

2003年8月,靖边县开始强行收回“三权”。使用了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落实投资者在《收回“三权”资金兑付协议书》上签字画押,没有人知道,这其中有多少人像任光明那样被强制胁迫或像渠斌文那样强行兑付。渠斌文手中的《兑付协议书》上写着:“根据中央、省、市石油行业清理整顿有关精神,靖边县人民已将原招商引资开发地方油井的‘三权’彻底收回,并授权靖边石油钻公司统一管理,收油资金和兑付工作由钻公司承担。经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经双方认真协商,乙方(渠斌文)同意将位统编号小-318号油井及设备、财产,由甲方(钻公司)出资4.5万元予以收购。”

2003年春,陕北地方所谓的收回油井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的“收权”运动在陕北地区开始了。地方取“先收井,后清算”的办法,突然强行收回油田。2000多油老板的油井顷刻间挂上县钻公司的牌子,几十亿元民营资产变成了“国有”。投资者们称,此后的清算过程,也是以单方面定价为准,远远低于各大小投资者的计算价格。投资者们声称,支付的回购款,只相当于他们实际投资的20%。

胡啸认为,“从法律上讲,收回‘三权’的行为是县钻公司与联营公司解除合同关系。解除的理由是当初联营存在非法行为,由此产生的财产不具有合法性。现在叫‘收回’,那么就说明原先曾经下放过。如果当初是合法下放的,现在就不应该认定非法而解除合同,但显然,不解除合同,油井就收不回。这是县在回收‘三权’上存在一个悖论。”

不管是否存在悖论,记者访的靖边县私人投资的1800多口油井被靖边县钻公司“收购”。1998年时,靖边县钻公司资产只有500万元,负债2800万元,销售收入几乎为零。然而在收井当年即实现销售收入7亿元,2004年增长到9亿元。2005年9月14日,陕西省所属的中国第四大石油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靖边县钻公司正式更名为延长油田股份公司靖边油厂。到2006年,靖边油厂实现销售收入12.9亿元,上缴税费5.25亿元,实现利润1.51亿元,先后获得榆林市利税“百强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 2005年,延安、榆林两市14个县(区)钻公司完成整体移交延长石油集团公司,延长集团由此拥有了22个油厂。截止到2006年底,延长石油集团公司总资产600亿元,职工6万余人,当年生产原油926.6万吨,加工原油0万吨,实现销售收入403亿元,税金89亿元,利润76.7亿元,荣列2006年中国企业500强第100位,中国企业效益200佳企业第15位,中国企业纳税200佳第29位。重组后的股权比例是延长石油集团代表陕西省控股油田股份51%,延安市和榆林市各占44%和5%。

如此迅速的大规模扩张,无疑提升了这家中国第四大石油企业的雄心壮志。该公司宣称,到2010年,延长集团的原油产量和加工量将分别达到1200万吨和1265万吨,年销售收入、税利分别达到750亿元和200亿元,成为陕西第一名牌和中国知名企业,力争进入中国企业50强。一个更大的雄心是,该集团要力争在“十二五”期间跨入世界500强行列。

延长油田重组之前,在新疆、宁夏、黑龙江、吉林等地也发生过私人企业开中石油废弃油井的事例。“当时,国家取果断措施解决了这些问题,2006年以后,中国的石油天然气开发秩序完全理顺了。”一位接近国土部的人士指着2006年中国油气矿业权分布图对记者介绍,“你看,现在每一个区块的权属都很清楚。”

据国土部地勘司2006年的数据显示:中国的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有效探矿权、矿权总数为1756个,总面积436.13万平方公里。

这些探矿权、矿权中,中石油持有探矿权、矿权793个,面积182.54万平方公里;中石化持有557个,面积.86万平方公里;中海油持有288个,面积139.23万平方公里;延长油矿持有41个,面积10.89万平方公里。

石油秩序在版图上理顺并不意味现实的矛盾已然解决。一些投资者声称,由于的单方面定价远低于各大小投资者的计算价格,支付的回购款只有他们实际投资的20%。这起涉及陕西延安、榆林地区15个县的上千名“油老板”和数万农民,他们曾经拥有5500余口油井,据称价值70亿元以上,因此被一些学者和媒体称为“保护私有财产第一案”。自2003年以来,一些不甘心的投资者取了一系列维护个益行动,包括司法诉讼、上访、发动舆论声援、组织座谈会、开办网站等。

2006年4月,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正式接受陕北200多家企业,2000名多石油投资人的委托。接手这一案件后,该事务所做了大量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并与积极沟通。最后,律师们建议,根据中国现阶段的实际和陕北油田案实情,讨论和争取投资者的“三权”难度很大,两年前冯秉先等投资者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徒刑,即与他们坚持要求产权有关。

“我们和投资人一起讨论的结果是‘要补偿,不要产权’,这样才可能和之间搭起一个解决问题的平台。”胡啸说,“收回三权的行为,并非完全没有法律依据,但主要问题是,1、对于之前被投资人信任的行为,谁应承担责任,投资人不是的对立面,他们是被害人;2、征收行为,需要一个合理的补偿,这个合理是双方面需要论证、听证得到的,而不能是单方面的;3、以钻公司为主体的承受权利,其实质是单方面解除合同后的补偿问题,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需要协商一致。”

这个思路给曾经山穷水尽的任光明、渠斌文等人带来了新的希望,据渠介绍,6月份陕西省信访办一位刘姓干部告诉他,6月14日,全国人大在一份民营投资者补偿问题的材料上签了处理意见,大意是“以个案方式解决”。这份材料被转回到陕西省,省里又转给了榆林市。

7月25日,渠斌文等到榆林市办公厅密件室并没查到这份文件。但这个消息还是让渠斌文感到高兴。据胡啸介绍,除了这份人大批示外,省信访局还有一个方案,大意是:一,收回三权是合理合法的;二,投资的民间借贷是非法的;三,投资者放弃“三权”是正确的;四,有些问题是没有解决的,在不否定行为的前提下,可以个案形式处理投资者问题。

陕北“油老板”们放弃自己油井的财产权、经营权、受益权已经一年多了。在访中,渠斌文表示:“国家要收回战略,为了国家的长远利益,我们也不愿做历史的罪人,只要把我们投资打井和设备的钱还给我们就行了。”

油价大跌来了,预计下跌“近300元/吨”,下次油价调整3月31日晚-

燃油税掩盖油价下降呼声 元旦前百姓每天多付5亿元

12月5日傍晚,发改委等4部位公布了《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至此燃油税“择机”14年后终于正式露面,本次征求意见日期截至12月12日,自公布之日至征求意见截止仅有7个自然日,征求意见之后,四部委将根据征求的意见形成正式方案,自2009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对于燃油税税额确定的方式,《征求意见稿》里的内容是: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安排。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它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价内征收,单位税额提高后,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不提高。

《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各方对此方案有赞同的有批评的,各方各面的影响都有被提到,然而,有一种观点却格外让我关注,那就是:既然方案确定了,也就是认可了油价可以在目前的油价下再下调增加的税额的额度,也就是说汽油可以下调0.8元,柴油可以下调0.7元。那么既然这样,为何不立即先降价,然后到1月1日再执行新的燃油税政策?而让石油巨头继续“理所当然”地赚取这块超额利润

国际原油价格最近一段时间大幅下跌,从7月度最高点147美元跌到日前的最低40美元,然而国内的成品油价格自从6月20日调高之后就一直未能下跌,“要求成品油价降低”的呼声日益强烈。

那么目前国内成品油市场的价格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根据中国能源网执行副总裁、信息总监韩晓平的计算,按照今年11月国际原油期货价格降至53美元/桶为标准计算,国内的成品油的理论油价应为2.93元/公升。而2.93元/公升的理论油价,基本等同于2004年5月时的情况,实际上国内零售价格是3.46元/公升,这意味着如果现在油价降至3.46元/公升,目前,中石油、中石化至少能维持2004年5月的盈利水平。而实际上,2008年11月,中国国内平均油价是6.25元/公升,比3.46元/公升的价格,整整高了2.79元。韩晓平说,2.79元,就是中石油、中石化的“超额利润”。值得注意的是,2.79元中,不包括它们正常的利润和财政补贴。以保守的全国每个月耗油1000万吨计算,这就意味着每月有268.7亿元落入企业“口袋”。

回过头来看发改委等4部位公布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提到: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它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价内征收,单位税额提高后,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不提高。那么我们可以从数字背后来解读这一条款:

1、发改委承认了“目前成品油可以降价”这一社会呼声。因为燃油税开征后,现在的汽油价格中的0.8元和柴油中的0.7元将与之前的消费税一起划入税收范畴,不再属于油企。而这也就表明了发改委认同了在目前油价的基础上汽油和柴油分别降低0.8元/升和0.7元/升仍可以保证油企的合理利润。

2、发改委以“燃油税”的契机给予了油企额外的补贴,根据计算结果,这一数字接近155亿,相当于在发改委等4部位的燃油税征求意见的安排下,老百姓每天又要多花5个亿“补贴”油企。

院会议11月26日审议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也就说明,决策层在11月26日就已经认可了“目前成品油可以降价” 这一呼声,而燃油税现在公布的实施时间是2009年1月1日,整个12月份的31天时间,决策层完全是在“默认”油企赚取“政策利润”。在社会呼吁油价的声浪下,发改委用燃油税征求意见一事掩盖了成品油价下调的真实需求,而让油企名正言顺地获取“政策利润”,或者说是“变相补贴”。

具体的计算过程如下:

1、汽油、柴油吨/升比

根据6月20日的成品油价调整方案,汽油和柴油的全国平均零售基准价分别由每吨5980元和5520元调整为6980元和6520元;上浮8%后的全国平均零售价分别为每吨7540元和7040元;折合每升约分别提高0.8元和0.92元。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由每吨5950元调整为7450元。

由此可以计算出官方汽油、柴油吨/升比(即一吨相当于多少升):

汽油吨/升比=(7540-5980*1.08)/0.8=1350

柴油吨/升比=(7040-5520*1.08)/0.92=1170

2、汽油、柴油月度消耗量

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数据,10月份全国汽油产量541.67万吨,柴油产量1177.68万吨。

12月数据参考10月数据。

3、油企的“政策利润”

根据汽柴油月度消耗量以及汽油、柴油吨/升比,油企的政策利润为:

541.67万*1350*0.8+1177.68万*1170*0.7=154.95亿

需要注意的是,这154.95亿并不是油企的全部利润,而只是油企额外享受到的属于燃油税范畴的“政策利润”,除此之外,油企的“合理利润”更是一个巨大的数字。因为按照53美元的国际原油价计算的成品油理论油价是2.93元/升,而去掉属于“政策利润”和现行燃油消费税之外的汽油油价仍高达5.25元/升,也就是说目前油企的“合理利润”的数字为2.32元/升,总的利润是多少就没必要再去细算了。

要想了解更多,请照参考资料.

原油价格大跳水,国内油价会怎么样?

前段时间由于外部局势的影响,全世界的油价都在疯狂地上涨。 而这次涨价已经突破了 历史 新高,让很多民众,尤其是出门需要依靠车辆的车主们怨声载道。而且出现了不少车主已经放弃开车而选择乘坐公交车上班,95加满更是成为了调侃的常话。

由于长时间的油价上涨,导致了国内经济都受到了影响,所以国家也进行了紧急的调控。 好在终于等到了油价下跌的消息,此次调控将给广大的车主带来了一丝愉悦,毕竟现在在疫情的影响下,大多数物品物价都在上涨,经济收入也受到了冲击,能够有油价下跌的消息足够让人愉悦的了。

今年以来油价在不断地上升,而且已经上涨了五次。 3月19日的时候,油价已经上涨超过了730元每吨。这种长时间的涨价调整,让很多私家车主都怨声载道。

对油价的上涨导致了很多加油站都已经停止了储值活动。 我们也能看到,在刚刚涨价的时候,加油站门前排着长长的车队,车主也基本上都要求把车的油量加满。

由于油价变得太快,养成了很多人天天观察油价的习惯。 而且现在油价的上涨了很多,不少车主也不敢开车上班。这反倒给繁忙的交通减轻了一些压力,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有人曾经算了这样一笔账,由于上班要用车,而且偶尔还会自驾游,所以一年的里程在1万公里左右。 如果每个月加一次油,每次加油能有60升,按照现在的油价来算的话,油费能达到600元,再加上其它费用,每个月在车上的话费就近千元。

如果油价继续上涨的话,就意味着他的出开车成本更高。 而且对于跑网约车的司机来说,油价的上涨也让成本增加了很多,所以我们会发现现在,所有的跟原油有关的行业都很难做。不少人都要选择转行来缓解经济问题。

因为油价上涨的原因,国内私家车的出行量也大幅地下滑。 根据数据显示,在过去一周,中国的交通量已经下滑了6.9%。其实不光中国,很多国家民众都已经担心油价的上涨而进行囤油。

在油价连续五次上涨的情况下,总算迎来了一个好消息,就是油价大跌的日子可能要到来了。 而且初步估计它大跌的幅度大约在300元每吨。

本身油价疯狂上涨,就是因为俄乌问题的冲突。 而现在随着俄乌问题进行谈判,减缓了紧张的局势,同时国际油价也随此迎来了降低,这对民众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根据海关总署的数据统计,中国一二月份成品油出口量为729.5万吨,去年的12月份为322.6万吨,同比下降33.4%。从数据就可以明显地看出成品油比较紧张。

除了俄乌问题以外,疫情也有一定的影响。 现在我国各个省份都受到了疫情的影响,而且有着更加严重的趋势。让很多行业很难正常经营,而且对于油价的上涨,人们真的是难以承受。所以对于油价会下跌的这个问题,着实是让人们的压力得到了减缓。

目前国际油价已经有了下跌的趋势。 在3月17日,原油的变化率已经下跌了6.68%,预计调整幅度会跌至290元每吨,至于后来的调整会如何发展,虽然现在没有办法判断,但初步估计在3月31号的时候大概率会进行下一次的油价调整。

目前我国部分地区95的油价基本都稳定在八元到九元之间,个别比较高的汽油的价格在9.5元/升。 3月19号的时候,西藏加油站的95汽油价格已经达到了10.06元每升。这是西藏油价 历史 上的一次新高,也意味着油价已经具体影响到了地方。

油价的上涨给民众带来了多方面的影响,很多民众已经选择更换交通方式来缓解油价上涨的经济压力。 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方式就是油价下调,按照现在的状态来看降低几角钱还是很有可能的,毕竟加一次油也能省出来几十元,也是非常好的。

现在离3月31号还有几天的时间,对于油价下调的这件事虽然有一定预期,但现在的形势瞬息万变,那一天没有到就没有准确的结论。 成品油的价格变动是每十天一个单位,从下一个变化的日期来看3月31日,也就是下周四决定国内油价上调还是下调的窗口。

此次预估油价下跌是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现在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的机制进行的调整,窗口的开放也已经确定。 初步估计它下跌的概率是非常大的,随着现在国际油价大涨大跌的走势,新一轮的油价下跌还是很有可能的,不管下降多少都是一个好的势头。

据目前的报道来看,俄罗斯四五月份的原油出口订单上并没有什么买家。 虽然俄乌问题已经进行了第四轮谈判,国际局势也有了明显的缓解,但商品油的这个问题还是会始终牵动着消费者的内心。毕竟国际形式是瞬息万变的,大家也做好最坏的打算。

目前国际成品油波动得比较明显。 价格的波动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国内的油价已经进行了多次的调整,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降低价格应该是不争的事实了,但大幅下降的可能性不太大,恢复到最低水平也是不可能的。

未来石油的需求量依旧很高,但国际的石油能源在目前的情况中来看还是难以支撑全部需求的。 若是真的想解决油价的问题还是得从供需关系入手,只有供大于求的时候,价格才能下降。或者也可以找到代替原油的新能源,像现在比较大热的新能源 汽车 就值得一试,毕竟高效节能是未来发展的重要趋势。

那么你觉得此次降价的原因是不是我们所了解的这些呢?对于国家对于油价的调控你有什么看法么?

现在油价下降得很明显,你怎么看最近原油暴跌呢?

原油价格大跳水,国内油价也随之下降,由原来的92号油7.2元多降至5.3元多,降价达近两天多,是历史

上降幅度最大的一次,对于广大车主来说是最大的利好消息,可以趁机多囤些汽油,估计油价会在后续涨起来

WTI原油期货价格下跌2.34%,收于88.54美元/桶,跌破90美元/桶大关。伦敦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下跌2.75%,收于94.12美元/桶。从几个月前一度突破120美元/桶,到现在的90美元/桶,国际油价已经跌至俄乌冲突前的水平。

国际油价持续下跌的原因

8月3日晚,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与非欧佩克产油国举行第31次部长级会议,决定维持增产,即今年九月份小幅增产,将原油产量上调10万桶/日。

虽然这个增产幅度是自1982年欧佩克引入配额以来,最小的增幅之一。但继续增产的事实,加上国际市场需求的疲软,以及美联储为代表的欧美央行不断加息引起的全球经济衰退的担忧情绪,使得国际油价应声而跌。当天WTI原油期货和布伦特原油期货单日跌幅达4%,8月4日两油又分别下跌2.34%和2.75%,国际油价连续两日大幅下跌。

有意思的一点是,7月份,曾亲自访问沙特王储本·萨勒曼,目的就是寻求更多的石油供应。结果此次微乎其微的增产,算是正面给了一巴掌。在俄乌冲突爆发前一天,WTI原油收于92.10美元/桶,布伦特原油收于96.84美元/桶。结合现时的价格来看,市场已经基本消化俄乌冲突造成的石油供给影响。

油价还能回到“7元时代”吗?

国内成品油价格涨了,你还记得年初的油价是多少吗?在去年12月31日最后一次调整后,国内92号汽油价格在7元左右,95号汽油价格在7.5元左右,也就是说整体油价处于“7元时代”。

现时,92号汽油价格平均8.5元左右,相比年初涨了1.6元;95号汽油9.1元左右,相比年初涨了1.69元;另外,柴油涨了1.67元。加满一箱50L,多花80元、84.5元,83.5元。

8月9日调整,如果继续下跌,幅度也不会太大。不过,今年还有9次调整机会,有没有可能在年底重回“7元时代”呢?答案是可能性不大。据美国高盛集团预测,2022年和2023年国际油价会很高。而英国石油公司也表示第三季度油价仍然会处于高位,埃克森美孚更是说未来3-5年国际石油都会吃紧。

结语

从长期市场发展的角度来看,如果疫情没出现什么太大的根本性变化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就是油价将有可能往下行的区间转移,当然这一切实际上都看变异的影响到底有多少,从现时来说,由于变异株才刚刚开始传播,谁也不知道他会对世界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我们只能进一步观察,如果这个变异毒株的影响是相对有限的,那么很有可能石油价格的上涨还会进一步持续下去,但凡影响开始增大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就会引发石油价格的下跌。